米沙 发表于 2004-8-3 18:55:02

《苏联网论坛管理规则》及一些常见问题解答.论坛会员必看

苏联主义网论坛管理规则
请所有论坛会员切实执行

序言
   苏联主义网论坛作为苏联主义网的附属论坛,在为苏联主义网的网友提供交流平台的基础上,以苏联各方面知识为论坛主题,历史、政治、理论、军事、文化体育多方面发展。欢迎广大苏俄爱好者与我们联系以增进交流!
   尊敬的会员朋友们,欢迎您光临苏联主义网论坛,对于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论坛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则,请您务必遵守.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总则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   
二、所有会员必须遵守《苏联网论坛管理规则》。   
三、当本论坛在内容上、网站空间上与苏联主义网发生冲突,将以苏联主义网为主,论坛为网站让步。
四、若板块没有明确规定,只讨论苏联和东欧国家的问题,严禁触及国内问题及其他与苏联无关的问题,只要有这方面的内容,定删不怠。任何谈及祖国经济制度、政治体制、社会现状的帖子不但会被删除,还将追究责任。

细则
细则索引:
第一部分论坛法规
第二部分版主任命、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论坛的奖励制度
第四部分具体事例解析


第一部分 论坛法规
第一类论坛安全
第1条   作者应对个人发表信息的行为和发表的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不得发表违反国家法规或者国家司法人员认为违法的主题和回复。转载“境外”文章时,应先过滤掉不恰当的语句和“敏感”字眼。谢绝带有强烈倾向性的发言。
第2条   可以议论和苏联、东欧等原社会主义国家有关的问题,但是仅仅限于国外,不得发表任何国内政治敏感话题;不得发表任何危害中国国内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宣传邪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谈论国内敏感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煽动闹工潮、封建迷信,影响社会稳定等各种带有有害信息的言论以及影响苏联主义声誉的文章。
第3条   不得宣扬极端民族主义,俄罗斯大国沙文主义,暴民造反的极左思想,不得空喊“恢复苏联”“替苏联报仇”之类的绝望口号;不得讨论和鼓吹各种违法活动,不得教唆他人进行违法和违纪活动。不得为车臣恐怖分子张目,也不能煽动对车臣的种族灭绝。
第4条   禁止张贴、转帖和传播任何具有污蔑、诽谤、诋毁、污秽、黄色、辱骂性质的言语和图片。禁止泄露他人隐私,散布地域歧视以及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
第5条   所有会员的头像和签名,不得采用国家严禁引用,公开和宣传的被禁止组织的旗帜、肖像、口号、标语;不得有反党反国,极端宗教势力的意义、暗示和鼓吹,以及使用淫秽,黄色暗示图片作为头像和签名。
第6条   “苏联主义”网站和本论坛资源共享,除此以外其他网站转载的文章必须标明来源、原作者以视对原作者的尊重,如果原作者本人声明不允许转贴,立即删除。 本坛所有资料欢迎战友转载(除作者声明不允许转贴的以外),请所有转载苏联网论坛的图片、资料、原创作品的注明“转载自苏联主义网”,并保留作者名称和文章完整性。
第7条   不得以怨恨苏联解体为由攻击俄罗斯现government,在攻击俄罗斯寡头时把握火候,承认历史进程,客观看待苏联,否则引起国际纠纷,论坛概不负责。
第8条   不得在本站发布任何未经许可的广告及利用本站传发含宣传性质的信息。多次违反者收回ID。
第9条   本论坛模仿苏联的挂名组织完全都是按照苏联历史虚拟的。
第10条谢绝各类“劝进”。苏联主义者决不谋取任何组织实体,只作为爱好者俱乐部。
第11条 论坛的管理层是由各个版主组成的,分工由版主所担任版面的作用决定,其中能力最强的几个版主起主导全坛的作用。
第二类 论坛秩序
第1条  保护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准张贴和使用含有他人隐私的内容。
第2条  不得骚扰伤害他人,不得在帖子中语气明显不当,引起对骂。 如引起对骂,删除整个主题,不服者予以批评教育。
第3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污蔑和诋毁论坛和网站,不得在论坛中漫骂攻击论坛其他成员。
第4条  不得口出脏字,不得发表言语中带有挑逗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
第5条  不得发表过于血腥或暴力的文章或图片。特别禁止张贴观看后使人产生不良反应的图片。
第6条  不得利用论坛进行业圈内的党同伐异和人身攻击。
第7条  不得利用论坛的任何程序、管理漏洞谋取个人利益
第三类 发表言论
第1条 不得发表毫无意义的帖子或回帖,包括但不限于完全由表情或者其他无序字符构成的帖子。
第2条 不得发表极其无聊的应声筒式的回帖,包括但不限于“顶”,“好”,“同意”等。
第3条 不得发表答非所问的回帖,或者表述含糊不清的帖子。
第4条 不得在多个版块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或者与版块内容不符的帖子。
第5条 严禁张贴一切黄色笑话和谜语,无病呻吟内容.
第6条 禁止灌水。 经常灌水者予以删号处理。
第四类 违规处罚
第1条 如无特别指出,以上规定对所有版块皆有效。
第2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任一条款者将被删帖警告,再次违反者将被禁言三日并站内通报,有严重或多次违反者将被永久禁止论坛id。
第五类 上传图片
第1条   出于信息安全和空间节省的考虑,本论坛限制会员上传图片的大小和数量,具体见论坛个人中心-用户组-查看权限。
第2条   上传的图片必须符合所发板块的主题。
第3条   会员在上传图片时应注意图片质量,注意不要上传和主站重复的或者已经发过的图片。
第4条   违反上传规定的图片将被删除,多次违反上传规定的会员将酌情剥夺上传权限。
   
第二部分   版主任命、管理与奖励制度
一、版主的申请和选举
1.在社区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发贴总数50以上,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对所申请版块有浓厚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务,可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2.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提交到板块“苏联主义网站长接待室”,等待答复。
3.论坛管理人员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表后十日内给予明确的答复。
4.初试通过后管理人员将在“苏联主义网站长接待室”开辟“投票箱”,实现民主选举,一周后查看投票箱,公布选举结果。(若某版急缺版主,此项忽略)
4.如果版主工作中出现反响强烈的问题(详见二:版主的免职 ),将由管理员在网站事务版中提出,由大家投票决定此版主去留。如版主工作良好,可无限期留任,充分保证版主的工作热情和论坛稳定性。
5.每一版面需版主1~3名,同一个人最多同时担任三个版面的版主(临时版面、子板块除外)。
二、版主的免职
1.置顶贴过多、不整理垃圾贴、放置太多帖子不回复、专业知识不思长进等都属于严重失职。
2.做出损害苏联主义声誉的重大事件,或影响和其他论坛的关系。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未经管理员、总版主同意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6.将私人矛盾引入论坛,且后果严重。
7.连续3个月不上线的版主将免除版主资格。
三、版主的请假和辞职
1.版主因故在一段时间(大于2星期以上)不能上论坛履行版主职责的必须在“苏联主义中央委员会”发帖请假;实在不便的可以由其他版主代为请假。
2.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苏联主义中央委员会”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四、版主工作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网络礼仪和社区规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灌水贴、垃圾贴,转移非主题贴。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关注本社区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总版主和其他版主工作。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在“克格勃总部”报告版内现状和敏感问题。
6.本论坛版主,不容许发起或参与针对其它论坛的评论活动。
五、超级版主
1.超级版主由苏联主义网站长和论坛管理员任免,起论坛管理员助手的作用 。要求有极强的责任心,封人删帖把握与网站统一的尺度。需和站长更紧密工作,保持线下联系。
2.超级版主应做好版主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民主、积极、有序、专业的社区氛围,表扬奖励先进,依法惩治违规用户。以大局为重,从整个互联网世界的角度着眼处理问题。
3.超级版主应积极做好本站推广工作,及时提出增改意见,及时向苏联主义网站长汇报论坛运行状况、提出建议。
4.超级版主负责协调处理苏联派意识形态相关问题的控制和最终仲裁。
5.论坛会员对超级版主的工作有意见,可于任何场合公开提出,严重问题直接向管理员反应。
6.超级版主如果兼任其他论坛的版主,应以本论坛为重,因为超级版主受管理员重托.如敢怠慢,立即开除.
7.超级版主之间互相监督,有问题及时找集体协商或向管理员汇报。
8.超级版主对外可以代表苏联主义形象。
9.超级版主在2004-2010年论坛以主席团成员身份时,显示的军衔是苏联元帅,在新版论坛中没有元帅军衔,只有主席团成员的标识,但论坛权限比以前很大。
六、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
1.严禁贴
(1)敏感的极端政治、军事机密、宗教狂热类文章;
(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任何纳粹言论,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5)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本社区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并在“克格勃总部”中通报
2.灌水贴
(1)苏联主义网站已有的文章或资料;
(2)在本论坛中重复发表的文章;
(3)冒充原创的转载文章;质量低下的转贴文
(4)近期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证);
(5)顶贴、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帖子或回帖;
(6)含有脏话、搞人身攻击的文章;
(7)内容过长而没有价值的转贴。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锁定和删除。对多次发此类文章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屡教不改者直接永久封禁ID。重新注册ID继续灌水者封IP.
3.垃圾贴
(1)广告以及含有广告内容、广告链接的文章(友好站点的宣传贴除外)
(2)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3)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的文章;
(4)试发贴; 空贴;
4.精华贴入选标准 ( 具体标准由版主自行制定并在各版区置顶)
为了鼓励大家发高质量的帖子,特设立精华贴入选基本标准:
(1)所有入选精华的帖子内容一定要与本站的主旨有关。
(2)原创帖子优先加精华。 尊重、鼓励、支持原创。
(3)转贴的精彩文章也可以入选,但标准应当比原创严格得多。
(4)一般来说,费心收集的有用的资料,极其珍贵的绝版图、少见文章等,有重要意义的原创翻译,都可以加入精华。
(5)论坛管理人员认为有用的重要文档,对于板块比较重要的文档、专贴可以加精华。

第三部分论坛的奖励制度
为了鼓动更多的论坛会员积极参加站内的工作和活动,本论坛特设立积分奖励制度以及勋章奖励制度。
第一条:论坛可以提供的虚拟奖励有:威望,克格勃子弹,活动积分,(积分)金钱和各类勋章。
第二条: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员拥有奖励会员威望的权限。管理员拥有奖励克格勃子弹,活动积分,授予部分勋章的权限。金钱和部分勋章为自动获得或者手动领取。
第三条:论坛威望的奖励以主题帖和回帖为基础,符合下列要求的帖子或回帖可以被奖励威望。
(1)优秀的原创诗歌、文章、图片、音乐、软件等。
(2)极其珍贵的资料,难以收集的图片,少见的文章等。
(3)有重要意义的原创翻译。
(4)整理的有非常大用处的资料专辑。
(5)精彩的辩论或回答。
(6)对网站有价值的建议。
(7)其他适合被奖励威望的帖子或回帖。
(8)帖子加精自动活动一点威望。
第四条:一般情况下,不对帖子扣除威望;对于已加威望的帖子,超级版主和管理员拥有取消加分的权限。
第五条:威望奖励的多少由各位版主自行决定,但每次加减威望有限制,每天加减威望总额也有限制,具体见论坛个人中心-用户组-查看权限。
第六条:克格勃子弹是为鼓励会员与违规帐号做斗争推出的创新型积分,获得规则为每举报或封禁一个违规帐号,获得一颗克格勃子弹。
第七条:举报和封禁帐号需要到“克格勃总部”专用楼回复,说明举报或封禁的帐号ID及UID(数字帐号),管理员确认后对于回复奖励克格勃子弹,具体事项见专用楼一楼。
第八条:活动积分是为鼓励会员参与论坛活动,投身主站和论坛建设推出的创新型积分,获得规则为按要求回复论坛活动帖并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管理员按照活动规则奖励活动积分。
第九条:“金钱”是论坛内的虚拟流通货币,可以用于购买道具,提升用户级别等,金钱由发帖、回帖获得,完成有关的论坛任务也会自动奖励金钱。
第十条:我站的勋章系统是为奖励会员对论坛在各方面的贡献,并展示会员成就的特色系统。勋章有三种方式获得,人工授予,人工审核和手动领取。
第十一条:人工授予的勋章为管理员在论坛后台颁发,于论坛前台公示;人工审核的勋章由会员在勋章中心提出申请,管理员判定并发放;手动领取的勋章会员满足获得条件后,在勋章中心点击“领取”自动获得。
第十二条:勋章获得条件修改之后,不符合新条件的会员应被收回勋章。
第十三条:若会员通过作弊手段违规获得奖励,应取消奖励并封号处理。

第四部分具体事例解析
1)问:某些思想不成熟的会员,被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冲昏了头脑,宣布放弃中国国籍,自行加入俄罗斯国籍,在论坛引起极大振动,如何处理?
答:这种过激言论将严重的影响我们论坛的发展。将予以严肃处理,封禁帐号并公告。苏联主义论坛本来就已经涉及到政体、国体等敏感问题,在民族政策方面就更应该避免过激,避免不必要的民族冲突。
2)问:有人诅咒“某国”将步苏联后尘,最终解体。如何清除这种谣言的影响?
答:这是敌方的右翼反社会主义分子的谰言。必须认识到,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特点,苏联解体是在苏联一国发生的,不具有国际性,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集合。
必然性在于苏共长期腐败,忽视基本民主,人民生活水平长期较低,高层官员不思进取。
偶然性在于上世纪80年代的大环境,戈尔巴乔夫的对内执行彻底改革最终失败,对西方认敌为友的投降政策。
苏联的解体不代表社会主义的失败,而只是标志着斯大林主义兵营式社会主义的失败。正是由于苏联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原则才会失败的。
3)问:有人将“某国”列入修正主义,“修”字满天飞,该如何反驳他?
答:社会主义不是死板僵化、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马克思列宁只为社会主义这门科学奠定了基础,没有从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万能公式,不能事事都从马列经典著作中找答案。各国会根据本国国情摸索出只属于自己国家的社会主义政策,为本国穷苦人争取权益,不断发展新的社会主义思想。判断是否变修的标准在于是否“言行一致”,要掌握只说事实,不做推测的原则。而无视人民的教条主义者眼中修正主义者也许恰恰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者。
4)论坛为什么清理零发帖的用户?这在别的论坛是允许的啊。
答:由于这个论坛不是独立的论坛,而是依附于苏联主义网站的,而苏联主义网拥有详实的资料。所以对于只喜欢看帖,不喜欢和大家交流,也不喜欢搜集整理资料的会员来说,我们的主站资料是足够的,不必到论坛来看。
5)我现在的级别是“苏维埃人”,如何成为“初级苏联主义者”或其他级别?
答:升级到其他级别需要满足该级别所规定的最低积分,发帖回帖都能增加积分,特别说明的是,发的帖子如果被加精华,积分的增长会是普通帖子的几十倍。另外“中央委员”是版主的称号,“主席团成员”是超级版主的称号。
6)我几个月前在这个论坛注了册,为什么今天我的帐户就找不到了?我一个帖子也没发,因为我只喜欢静静地看。
答:如果你喜欢静静地看,不喜欢发贴,或者发的贴也都是意义不大的水贴,那么你没有必要成为论坛会员。你可以静静地浏览主站的内容,但是不必来论坛。把苏联主义网主站的内容大致有个了解,再来论坛和大家交流,也不迟。
7)我不是0发贴,为什么帐户仍然被删除了?
答:经查,你发了3贴,三贴的内容分别是“顶,不错”“苏维埃万岁!”“又长了见识”,属于论坛明确禁止的灌水者,论坛管理人员会删除你的帖子,所以您的发帖数还是0。
8)我是个纯政治爱好者,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但是对苏联历史、军事不感兴趣,也对苏联主义网里的内容不感兴趣,但是我想进入苏联主义论坛,和苏联派同志讨论中国姓社姓资的问题,贵论坛欢迎吗?
答:不欢迎纯政治爱好者。纯政治爱好者即使来了,也和我们没有共同语言。你可以到专业的时政论坛去。我们这里基本不涉及任何和中国有关的内容。
9)我发的《朱可夫自传》长篇连载怎么找不到了?多经典的内容啊!
答:《朱可夫自传》是CCCPISM网站已经收录的内容,属于灌水贴。另外类似的长篇连载即使网站上没有,也不宜发到论坛,应以邮件的形式发到专用邮箱,并由站长发布到网站上,其原因是文章如果过长,将加大数据库容量,导致空间不足和浏览论坛速度变慢。
10)我刚刚注册了帐号,怎么就被封禁了?我没做啥违规的事情啊。
答:您的帐号ID类似“碧仟沁”“敏菲芝”这样的注册机注册的ID,是我站明确禁止的,请重新注册帐号,并避免使用这样的格式。
12)你们这叫什么论坛,怎么那么多清规戒律怎么办论坛啊!
答:苏联主义论坛的特殊性是由于苏联论坛与苏联主义网的隶属关系决定的。论坛不是独立发展的,完全为网站服务,也不会优先考虑办论坛的问题。论坛只是为网站收集资料,为网站提供交流空间所用。
13)请问这个站有没有供讨论使的QQ群?
答:我们的公开群是“苏联主义红旗”(11172622),加入时请注明论坛ID,另外有几个核心群,对论坛有突出贡献或活动时间较长的会员可以申请加入。请勿相信其他“苏联主义”群,谢谢您的支持。

米沙 发表于 2004-8-4 01:23:42

苏联主义组织示意图

苏联主义是个战斗的集体,他的核心是以阶级斗争原则和坚持公有制经济为思想纲领的主席团和中央委员会。
苏联主义主席团成员:苏联主义的补充者和完善者。任务起表率作用,各负其责,带领自己的业务集团攻坚重大领域,保证苏联主义不断前进。主席团负责方向性,决定性等重大问题;克格勃负责安全,处置等问题;而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应该负责其他一切问题(当然是在权限范围之内),比如说,举报不良言论和捣乱者等。
苏联主义主席团成员的角色:是苏联主义定义的补充者和完善者。任务是起表率作用,各负其责,带领自己的业务集团攻坚重大领域,保证苏联主义不断前进。主席团负责方向性,决定性等重大问题。苏联主义中央委员的角色:是苏联主义的执行者和传播者。任务是对自己所隶属的主席团成员负责,在自己的领域完成任务。应该负责权限范围之内的各种问题,比如发挥自己的专长,组织讨论活动,发原创帖,收集重要资料,举报不良言论;举报捣乱分子;整理帖子(包括格式,词语适当性等),解决会员提出的问题等。

2010年苏联主义中央委员会计划增补3到5名新成员,10项要求如下:
1,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苏联主义网《和谐生活,绿色上网宣言》。
2,信仰马克思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反对剥削,拥护真正的社会主义,理解研究苏联与洞悉当前社会的关系,认同苏联主义,了解苏联主义主站的大致内容和论坛的分区布局;;
3,现有中委每人可推举一人,其他为毛遂自荐,候选人年龄性别不限,苏联主义论坛注册时间6个月以上,发帖量10以上,原创精华帖至少一个,有内容被主站收录者优先。
4,愿意与身边战友聚会或联谊,进入中委核心qq群后,保守组织和其他同志的个人秘密;
5,在苏联主义的主攻领域,有一技之长,比如军史轶闻、马列理论、图片收集等;
6,积极参与网站组织的各次活动,现实研究,朗诵比赛,征文活动,读书活动等;
7,对外维护苏联主义,和诋毁苏联和苏联主义的人作斗争;
8,性格开朗,开诚布公,不计私利,心胸开阔,责任心强,有参与意识;
9,不参与不健康的网络活动,劲舞团,网络交友,沉迷网游等;
10,在此提出申请的候选人,满足以上9项要求,将被预约时间临时加入核心群,全体主席团成员加以面试后方可通过。

满足这10项要求,你就将成为“经过认证的”苏联主义者,也就是真正的苏联主义者,是苏联主义的主人翁,享受应有的一切权利,而且你的这一光荣的称号将被永久保留,除非发生叛变事件。

米沙 发表于 2004-8-29 16:40:16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P>(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 15:45:48编辑过]

米沙 发表于 2006-10-18 07:50:49

<P>苏联主义各帮派介绍(2010年论坛升级后失效,现今仅供参考):</P>
<P>共青团帮:郭文子爵:"凡共青团员者,皆我共青团帮!"</P>
<P>战略火箭军:喀秋莎:"永远瞄准美国本土的苏维埃杀手锏"</P>
<P>发达社会主义派:米沙:"革命的目的不就是让人民过幸福的生活吗?</P>
<P>列宁老近卫军:基洛夫:"为了捍卫列宁主义的真谛而前进!!!"</P>
<P>斯大林主义者:BAHR同志:"为了祖国,为了斯大林,前进"</P>
<P>乌克兰帮:米沙:"肥沃的黑土养育勤劳淳朴的人民,我们的领袖就是从这里奔向战场,又从战场迈入克宫的崇高殿堂"</P>
<P>第涅伯帮:米沙:"年轻时一起激情走过的同事,老来依然互相提携(代表老人政治和任人为亲),我们是发达社会主义的主设计师"</P>
<P>意识形态帮:无产阶级:"让马列主义变得平易近人。"</P>
<P>苏联总参谋部:波波夫金</P>
<P>克格勃帮 :谢列平:" 令敌人恐惧的,人民政权永不疲倦的警卫者,无产阶级出鞘的宝剑"</P>
<P>苏联武装力量--陆军:gatx303x:赤化全世界的钢铁洪流。</P>
<P>苏联武装力量--海军:gatx303x:在“阿芙乐尔”号的指引下前进。</P>
<P>苏联武装力量--空军:gatx303x:让敌人在我们的红色铁翼下颤抖吧。</P>
<P>苏联武装力量--国土防空军:gatx303x:苏维埃天空的守护者。</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22 19:22:09编辑过]

米沙 发表于 2008-10-13 19:49:55

苏联主义网宣言:
坚信马列,谨慎乐观。苏联成就,大力弘扬。西方资本,冷眼以对。
社会矛盾,深刻认识。苏派战友,挑选精英。主站论坛,阵地永存。
马列主义是根本,苏联主义是总纲!

米沙 发表于 2010-1-2 08:35:27

论坛单个图片最大限制为500k,高级会员和中委以上同志可获得。中委版区和主席团版区为高层版区。
图片数目限制是高级会员和金牌会员是10幅限制。中央委员为30,主席团成员不限制(还是出于资源的考虑,依然有等级制度存在,但是比老论坛放松多了,老论坛普通会员从未拥有上传权限。)

列宁勋章 发表于 2010-1-9 16:28:48

米总:你好
   我们还用不用军衔呀?个人认为还是用好.那样感觉有意思哈.呵呵.谢谢

列宁勋章 发表于 2010-1-9 16:36:31

对了在问一下,还发不发勋章呀??:D

米格拉索夫 发表于 2010-1-24 23:28:11

任何谈及祖国经济制度、政治体制、社会现状的帖子不但会被删除,还将追究(包括:民事、刑事)责任。

米沙 发表于 2010-1-24 23:36:47

不用军衔了! 这里不需要有那么森严的等级制度。分为核心为非核心就可以了。毕竟谁也不能一注册就进核心。
军衔吗,如果某些老同志有特殊需要,可以单设。   新同志如果有特殊贡献也可以被考虑。
勋章中心每种勋章的介绍,条件看好了,认为自己满足的可以自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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