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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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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6156 于 2010-7-27 19:47 编辑 7 b: c& R- K/ ^: H+ j: a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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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学,中国法学所谓的突破,就是从法律职能的2元化理论开始的。法律的功能是阶级统治还是社会管理?然后,整个中国法学的观念就在一日千里地变化。当然,从更本质的方面说,其实是社会制度的变化开始。起点在于当年中国民法和经济法的那场论战……。1 H6 P' ~; Y, s, ]/ o O6 I; 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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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心研究法学的话,社会法这个第三领域,以及经济法和民法的地位关系,是个很有前途的地方。当然,现在的中国法学界,水平低下,且右的要命。估计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什么空间。不过,厦门大学的徐国栋所倡导的绿色民法观念,倒的确是很有意思,起码是反对传统原教旨民法观念的,有偏左的倾向。) B0 @8 ^ X% D- Q4 c
; g5 h' U v5 R' R1 e8 O3 E另外,社会主义的宪政理论其实是个空白,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上,有很多文章可做。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当然,现在搞这些,恐怕已经没有什么现实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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